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规范“第一议题”学习,加强理论武装,切实推进学院党组织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学院治理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按照校党委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要求,现制定学院“第一议题”制度如下。
一、总体要求
突出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性建设,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委会、各党支部大会的“第一议题”,作为学院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中之重,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动学习贯彻不断深化、不断取得实效。
二、学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中央最新出台或修订的重要党内法规,中央下发的重要文件等。
三、学习形式
“第一议题”以学习传达上级精神为主要形式,也可通过诵读原文原著、开展交流研讨、观看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开展,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议题一般由党组织书记提出,或者由党组织其他成员、相关部门提出建议、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每次学习应提前将学习主题、内容和形式告知参会人员,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在“第一议题”的学习上既谈心得体会,又论落实思路,学思践悟、互相启发,不断融会贯通、真信笃行。同时,应在会议记录中及时规范记录“第一议题”学习主题、形式、参加人员和过程概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第一议题”制度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严格贯彻执行。坚持第一时间学习,及时跟进学习,迅速消化吸收,切实做到常学常新。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要把“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严格台账管理,并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2、书记带头领学。要充分发挥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头雁”作用,由党组织书记带头领学,并对学习主题、内容、过程和效果负责。党组织书记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学先一步、学深一层,深入领悟内涵、精准把握外延。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领学传达、贯彻落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通过“第一议题”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及时跟进学,确保党员干部全面领会其中的基本观点,深刻把握其中的精神实质,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入行。
3、结合实际学习。各党支部要把“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贯彻落实与主题教育相结合、与学院工作相结合。做好规定动作和落实统一要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贴合实际的学习方式方法。注重学习的针对性,切实在学习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做到边学边改,长期坚持,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检验学习贯彻成效。
二〇二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