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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信息
    安全工程学院学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
    2013-11-18 14:31  

     

     

    实习是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教学环节。为了妥善处理和解决实习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不断提高实习质量,特根据学院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习的目的

    巩固所学理论,使理论紧密结合生产实践,使学生获得实际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使学生接触实际,了解社会,增强劳动观念及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二、实习的具体要求

    1、了解社会或实习场所的一般情况,增加对本专业学科范围的感性认识;初步了解所学专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和发展趋势;

    2、巩固、深化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虚心向实习单位工作人员和指导教师学习,培养热爱专业、热爱劳动、热爱生活的品德。

        三、实习的类型

    专业实习、认知实习、社会实习、课程综合设计、毕业实习

    四、实习的形式

    专业实习、课程综合设计主要采用校内集中授课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认知实习、社会实习主要采用校外集中实习及校外实习基地参观学习等形式;毕业实习主要采用校外分散实习形式。

        五、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

    各教研室根据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制订出本本教研室各专业学期实习计划,并在每学期中期(教学定位前)制订下学期实习计划报安全工程学院审定,安全工程学院将审定的实践教学计划上报教务处审核,并负责具体的组织与落实。实践教学计划原则上应按照培养计划规定的执行,如需调整,各教研室要提早申请审批、备案。另外,在执行实习计划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实习时间,变动实习地点,教研室需书面说明原因,经系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六、实习大纲

    实习大纲是组织和检查各类实习的主要文件和依据,是组织学生实习和成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各教研室要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认真编写实习大纲,经系领导审查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实习大纲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实习目的及意义;2.实习的内容及要求;3.实习方式;4.实习时间分配;5.实习考核方法与成绩评定;6.实习报告的内容与要求;7.实习指导小组成员;8.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如是校外集中实习(含外出写生等),在实习开始前,各教研室应督促指导教师提前12个月与实习单位(或实习地点)落实各项工作,按实习大纲要求,深入了解实习内容,熟悉工作任务,结合实习场所的具体条件,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拟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并于学生实习之前发给实习学生。其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工作、业务指导、组织管理、日程安排、安全保密、组织纪律等。

    为提高实习效果,各教研室可结合各专业的具体情况,组织有关专业课教师及相关实验人员编写实习指导书,详细说明实习要求和完成实习大纲规定内容的办法,并于实习前发给学生。

    八、实习指导教师的资格

    指导教师必须由教学经验丰富,对实习环节、流程较为熟悉,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和管理能力的讲师(特殊情况可向安全工程学院打报告,并需经教务处审批)以上教师担任。对于初次承担指导实习任务的教师,应指定专人进行帮助和指导。为了保证实习指导质量,各教研室必须严格审核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九、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

    各教研室必须在教师定位时落实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随意更换。因特殊原因必须更换者,须向所在教研室申述理由,系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指导教师在实习过程中,必须履行如下职责:

    1.实习指导教师应全面了解学院学生实习教学的有关规定,根据《实习教学大纲》要求负责联系实习单位,要提前深入实习单位了解和熟悉情况,做好实习准备工作。

    对于分散形式的实习教学,必要时也可以由学生联系实习单位,但指导教师有责任作适当的调研和咨询,确保学生的实习内容符合《实习大纲》要求,并按照实习单位的联系结果,对学生进行编组,指定组长,由小组长对本组的实习过程全面负责。

    2.实习指导教师应按《实习大纲》的要求,组织、落实和实施实习教学的全部过程,提前将《实习大纲》送交到实习单位,委托实习单位选派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指导能力的人员担任学生实习的指导工作。实习指导教师应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组织好实习的各种教学和参观活动,认真检查学生完成实习的情况,与实习单位配合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

    3.实习指导教师应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院及安全工程学院的实习管理办法及《实习大纲》,使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任务和要求。

    4.在集中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组织好各项活动,积极引导学生深入实际实习,检查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分散实习过程中,实习指导教师应至少每周与学生联系一次,并做好相应的记录,认真做好宏观指导和检查、考核工作,及时了解实习的进展情况。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前往实习学生较集中的地区进行巡回检查指导,与实习单位一起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既教书又育人,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和安全。

    5.实习指导教师应定期向安全工程学院汇报学生实习进展情况,切实加强实习期间的学生考勤管理,检查实习纪律执行情况,及时处理违纪问题。学生在实习期间违反纪律或犯有其它错误时,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指导教师应及时向安全工程学院领导报告。

    6.实习指导教师应定期与实习单位领导进行沟通,争取实习单位的指导和帮助,注意搞好校企关系。

    7.实习指导教师与实习单位共同负责对学生的思想、业务、学习、工作、纪律和生活等方面的综合性考核。

    8.实习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记好实习日记;实习结束后,认真撰写实习报告实习指导教师负责组织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

    9.实习结束,指导教师(如果是分散实习由实习学生代办)将《河南工程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单位反馈意见表》交给实习单位,由实习单位相关负责人在相应栏中填写适当内容并签字盖章,各教研室负责留存。

    10.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将学生的实习成绩交由教研室主任审核后,在学院规定时间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学生实习报告,由教研室统一留存。同时,指导教师认真作出书面实习工作总结并向所在教研室及安全工程学院汇报。实习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实习大纲》的执行情况、指导方法、实习效果的分析评价、实习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经验体会等。

        十、毕业分散安排实习

    1、分散实习是指实习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由指导教师与实习单位在实习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帮助学生完成主要实习环节的实习形式。

    2、分散实习的时间安排原则上与集中实习同步进行,与实习计划规定的时间基本一致。

    3分散实习的学生,在实习工作开始前需办理学院规定的分散实习的全部手续(含家长、学生在实习安全责任书上签字确认环节)后,方可进行分散实习。

    4、参加分散实习的学生应做好各项实习前的准备工作,积极参加安全工程学院组织的实习动员会,认真学习学院及安全工程学院的有关学生实习的管理办法,了解实习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实习纪律。

    5、实习学生要按照实习内容及进度安排,认真开展实习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从事任何与实习无关的活动。

    6、实习期间,学生必须写实习日记,明确记录每天的实习内容,对实习工作及时进行记录和总结。实习结束时,应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撰写实习报告、并与实习日记等一起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批阅后,与实习鉴定及有关信息反馈材料一起放入学生毕业设计档案袋中,放于各教研室留存。

    7、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返校,参加安全工程学院组织的其他相关工作。

    8、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及辅导员应以信函、电话、网络及委派指导教师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外出实习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学生应定期(每周2次)向辅导员及指导老师汇报实习情况及,包括实习内容、实习进展以及自己的思想、生活、安全等状况。

    十、分散实习学生的实习费用,学生本人自行解决。

    十一、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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